为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市教育局新教〔2009〕13号文件“新乡 教育局关于局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市教育局新教〔2010〕502号文件“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局属义务教育学校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原则
定岗定责、以质定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考核期限
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分上下两个学期,按月核算,每月按四周计。
三、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为:
(一)管理人员职务津贴
1.校级正职每月700元,校级副职每月650元,中层正职每月500元,中层副职每月300元。
2.年级主任:每月150元。
3.教研组长:每月100元。
4.班主任:每月500元(由学生处根据班级考核计算)。
班主任龄计算方法: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满五年,每增加一年加计班主任龄津贴10元,150元封顶。
(二)岗位津贴
教职工满工作量上岗,专任教师:***教师月岗位津贴450元、中级教师月岗位津贴350元、初级教师月岗位津贴300元;行政人员:校级月岗位津贴450元、中层正职月岗位津贴350元、中层副职月岗位津贴300元、职员月岗位津贴250元;不满工作量者按比例计算。
(三)工作量津贴
1.工作量津贴,专任教师按月课时计算,月工作量津贴500元;行政人员按月工作日计算,一级岗月工作量津贴500元,二级岗400元,临时岗200元。
2.专任教师月课时依据豫教人字〔1986〕40号文件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各学科周满课时量和课时津贴为:
语、数、英:8-10节/周,12.5元/节。物、化、政、历、生、地、体:10-12节/周, 10.42元/节。音、美、微、劳:12-14节/周, 8.92元/节。
说明:①担任同学科跨课头的教师,每增加一个课头,加计一个课时。②担任跨学科的教师,每增加一个学科,加计两个课时。每课时按照7.5元/节计发。③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加计两个课时,加计的课时按照7.5元/节计发。④活动课按实际所上课时计算,按照15元/节计发,活动课不计入课时总量。
3.行政人员执行坐班制,一天为一个工作日,每月四周计20个工作日,每工作日津贴分别为一级岗25元、二级岗20元、临时岗10元。
(四)安全津贴
1.在教职工履行职责范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月安全津贴为50元。不承担安全工作职责的人员不计发该津贴。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确属教师、值班人员、班主任责任的:
(1)在课堂上发生,扣除当堂任课教师20元;
(2)在其他时间发生,扣除相关值班人员及班主任20元;
(五)考核津贴
结合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六)奖罚规定
1.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旷课一节扣除当月全部津贴,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2.行政人员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发当月全部津贴,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部津贴:
(1)有偿家教、有偿办班;
(2)私自征订教辅;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
(4)私自停学生课或将学生赶出教室;
(5)不服从工作安排。
因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引发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期或当年津贴。
4.参加升旗、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请假一次扣20元,旷会一次扣100元。
5.因病请假一天扣10元、因事请假一天扣20元,专任教师扣发当日课时津贴,行政人员扣发工作日津贴。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期间如遇学校或上级组织集体活动不重复计扣,公派出差不计扣。
6.婚、丧、产假(含护理假),扣发休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婚、丧、产假(含护理假)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40元。
7.教师超工作量代课,每课时按15元计发;行政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代课,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代课的,按照7.5元/节计发。
8.节假日加班每天奖励40元。
四、其它
1.支教人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计算核发。
2.绩效余额的分配方法,按参加考核人数平均分配。
3.此方案的***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