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4〕850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的通知》(教办师〔2017〕198号)精神,按照我市项目推进规划,为确保全市教师今年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提升工程培训
(一)目标任务
2017年,通过网络研修与集中研讨、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依托教师培训平台,我市各县(市)初中及以下教师需进行50学时持续性全员培训;各区、省市属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简称各直属学校)初中及以下教师需进行10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二)职责分工
按照省教育厅和我市有关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域内此项工程的全员培训,各直属学校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协调。
(三)培训时间
2017年5月至10月。
(四)组织实施
1.直属学校的具体安排。(1)学时安排。各直属学校初中及以下教师100学时的专题培训计划为:网络研修50学时,集中培训和校本实践共计50学时。(2)承训单位。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新财办〔2016〕8号)精神,结合全省远程培训网络绩效考评结果,各直属学校网络培训由“国培计划”承办机构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承办,费用标准参照当年“国培计划”相关培训费用标准执行,由各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列支。线下集中培训与校本实践由各校自行组织实施,集中培训、校本实践结束后各单位均需建立相应的考评办法(如开展教学设计比赛、微课制作比赛等)。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将免费提供网络平台支持,学员研修成果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提交。
2.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切合本地实际的培训办法,于2017年5-10月完成持续性学习任务。
二、高中学段教师提升工程培训
(一)目标任务
依托“省培”、“市培”、“县培”、“校本研修”等教师培训平台,对未参加过此项培训的全部高中教师进行不少于100学时的专项培训。有关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的通知》(附件一)。
(二)职责分工
2017年度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由省电教馆承担50学时的先导性培训。各县(市)区及直属高中教师参训人员指标分配详见《新乡市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二),并于4月20日前通过河南省教师教育培训管理系统( http://www.hateacher.cn右侧进入)上报学员信息。
(三)培训时间
2017年4月—8月底,2017年10月开展发展测评和项目实施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
1.直属高中的具体安排。(1)学时安排。直属高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持续性50学时的培训工作。专题培训计划为:网络培训20学时,集中培训与校本实践共计30学时。(2)承训单位有关要求与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提升工程培训有关要求相一致。
2.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切合本地实际的培训办法,于2017年4-8月完成先导性培训,5-10月完成持续性培训。
3.各单位研修期间的技术问题与可市电教馆联系,联系人:汤晓玲,联系电话:18567396226。
三、有关要求
(一)培训内容。培训内容要围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测评指南》(已发教师教育科公共邮箱:xxszpxgg@163.com,密码:3519013),做到内容统一,主题明确。
(二)培训形式。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特点,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使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一是抓好网络研修。围绕课堂教学优化,进行网络自主选学,完成远程课程学习和线上研讨交流。二是抓好集中培训。通过邀请专家举办讲座、安排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开展培训的形式,把培训范围辐射到基层。今年市局举办的信息技术专业培训即将开始,各单位可将参加培训的教师作为“种子”教师面向基层逐级培训。此外,在今年的岗位培训中,也将相应增加信息技术方面的课程。三是抓好校本实践。在网络和培训的基础上,突出学科应用、突出课堂教学、突出真实课堂,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结合“一师一优课”活动,开展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课、微课制作、同课异构等,促进学员学用结合,将技能有效迁移到课堂实践之中。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省教育厅《河南省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教基二〔2017〕120号)规定,参加“一师一优课”活动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4—2017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50学时。依据有关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完成信息技术培训学时后,须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下一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证书将作为教师专业发展梯队攀升体系中的推荐条件之一。
(四)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本地、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各项事宜。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本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直属学校也需制定集中培训与校本实践方案。以上方案均需于4月20日前报市局审核,经备案后实施,确保我市“提升工程”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的通知》(教办师〔2017〕198号)
2. 新乡市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名额分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