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新乡市2017年“省培计划” 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浏览:419次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实施新乡市2017年“省培计划”

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直一幼,市直二幼: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省培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7〕160号)要求,为做好新乡市“省培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2017年“省培计划”项目分示范性项目和一般性项目两类。其中,示范性项目培育周期为10天,主要聚焦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一般性项目培育周期为一年(15天左右的集中培训+80学时远程研修),主要聚焦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培育。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7年“省培计划”项目培训时间为2017年4月-2018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遴选条件

(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和较强业务能力。

2.具备较高学历和***职称。

3.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2年以上,并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本专业教师中有一定知名度。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二)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

2.具备较高学历(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在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教龄连续在10年以上。

3.担任新乡市市级名师或骨干教师2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4.身体状况良好。

5.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三)进一步建立***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畅通人才成长通道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不受年龄、职称和年限的***,经申请批复后,市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教师可直接列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省级骨干教师可直接列入省级名师培育对象。

1.作为主持人获得***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限前2名);或获得与本人相关专业领域的省、部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限前2名);或2项本人相关专业领域的省自然科学***论文一等奖的***作者。

2.作为***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CI) 来源期刊目录发表相关专业领域论文者;或作为***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2篇相关专业领域论文者。

3.参加河南省优质课大赛并获得一等奖者。

以上成就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创新性、引领性、真实性,突出实践的价值导向,严禁成果造假。

四、有关要求

(一)“省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各报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

(二)“省培计划”一般性项目。省名师培育对象:各县(市)、区每学段各报2人,局属学校、河师大附中每学段报1人。省骨干培育对象:各县(市)、区每学段***多可报5人(原则上不能是同一学科),市直学校、河师大附中、市直一幼、市直二幼***多可报3人(原则上不能是同一学科)。各单位要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学员,并将遴选结果经本单位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

(三)材料报送。各单位务于2017年3月27日前将推荐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继续教育证、名师(骨干)教师证原件,以及师德考核情况、工作业绩情况等,连同单位加盖公章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

(四)符合推荐条件的同学科教师超过省厅下达分配计划时,市教育局将按照综合评价、兼顾均衡的原则进行遴选。

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联系人:王乾聪;电话:3519013,邮箱:xxjyjsxk@163.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2017年“省培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

        2.省培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17年3月 日

 

 

 

 

 

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7年 3 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