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教学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思想,防患于未然。
二、各班要加强课余时间管理,杜绝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减少违规现象,注意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性游戏。
三、班主任要定期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禁止学生购买、食用过期、变质、劣质食品。
四、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电、防火、防交通事故等自我防范教育,并能晓之以理,导之以行。
五、学生在校期间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审批并有老师监督。
六、寒假、暑假、五一、国庆、元旦等假期来临前,学校或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使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的假期。
七、学校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各班要选出一名代表,建立固定联系制度,发挥学校教育指导家庭教育的功能。
八、班级出现食物中毒、失窃、师生受辱、受伤等造成重大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疫情等要及时上报学校。
九、学校大扫除或劳动时,班主任要首先考虑安全系数,再分配各组或每个同学的大扫除及劳动任务。大扫除或劳动时,班主任老师一定要在场指挥或巡视检查。危险的任务不能让学生参加,如:爬窗或上窗擦玻璃、挥锄翻土、翻扛石块等。
十、平时上课一定要坚持班级点名制度,发现迟到要及时追查,学生未到齐之前,班主任老师不能擅自离开。
十一、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不准擅带锋利铁器、塑料、小刀等物品及玩具到校,以免误伤他人。
十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禁止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及电子游戏场所。
十三、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四、学生处每学期要举办“法治报告会”、出“安全教育板报”,组织各班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