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安装是否牢固,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二、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规定地点存放,并加锁,实行“三铁一器”,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使用时由任课教师提前填写书面申请,说明用途、剂量等,由实验员核实,并按规定交给任课老师。
三、实验室的上下水管道、消防器材等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四、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用完及时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五、实验时要教育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走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不得碰撞他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六、实验完毕,任课老师离开实验室前务必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剩余药品交还保管员。
七、学生实验时,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的危险及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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