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2016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5    浏览:858次

各教研组:

接教科所通知,现转发教科所关于推荐2016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的通知,我校1个名额,根据文件要求,具备两个条件:2016年度市级及以上教科所科研课题;教科所获奖论文。

评选程序:个人申请、量化考核、研究公示。

(我校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在我校网站制度文化栏目)

申报时间:本周五(元月6日)下班前。发短信至18637360032.

注: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见附件

                                    教科处

                               2017年1月5日

附件:

2016年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


 

 

     

 新教科字[2017]02号

关于推荐2016年度

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为促进我市教育科研骨干队伍的快速成长,激励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评选2016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望各单位结合以下条件做好推荐工作。

一、 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科研水平,成为所在校、地区的科研骨干。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

2.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本年度主持市教科所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其科研课题被科研部门鉴定为市级良好以上的 ;本年度至少有一篇论文(或其他成果)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教育科研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积极订阅教育理论刊物、书籍,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领域。

4、积极运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二、先进名额

教育科研先进教师推荐名额,市教科所根据各学校科研工作业绩分配。你单位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按照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认真评选,择优推荐符合先进条件的教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市教科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逐条对照审查,严格评选。对达不到要求者,取消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资格。

四、材料要求

被推荐的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要以书面的形式认真总结一年来的科研工作,填写《2016年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见附件)。先进教师除上报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论文等方面的复印件一份。

上报材料于2017年1月25日以前报送至市教科所规划办公室,逾期不候。电话:6212220

 

 

 

 

新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