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校在2023年新乡市第三届“未成年人文化艺术月”系列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根据上级有关开展第三届“未成年人文化艺术月”系列实践活动文件要求,我校周密部署、积极行动,组织全体同学认真学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泛开展“文明城市代言人”“经典诵读”等活动。
近日,喜报传来,八年级18班王兆鸣同学,从100多名参赛学生中脱颖而出,荣获“新乡市中小学生文明城市代言人”称号,作品《青春》(九年级11、12班)、《我骄傲,我是中国人》(九年级15、16班)分获新乡市未成年人经典诵读大赛一、二等奖,张雯雯、刘建、杜雨霏荣获优秀指导(辅导)教师奖,我校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
祝贺获奖师生!祝贺我校在新乡市第三届“未成年人文化艺术月”系列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通过此次“未成年人文化艺术月”系列实践活动,不但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助力精神文明建设,更提升了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继承优良传统,厚植文明根脉,守牢文明高地,擦亮文明底色,以更大的热情、更高的标准、更实的工作,更优的成绩,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培养更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