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及家长,大家好!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批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文明校园的师生及家长,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教学,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和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师生文明风气和文明行为习惯。
特此提出倡议:
1.遵守公共秩序。密闭空间内手机不外放影响他人;不在中小学校等禁烟场所吸烟(含电子烟);遵守“一米线”标识;遵守有关广场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时,尊重他人,文明喝彩;不在英雄烈士纪念馆、陵园等场所喧哗、嬉笑打闹或者从事其他有损庄严的活动等。
2.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时,不违规变道、加塞,低速通过扬尘、积水路段,驾驶员、乘客上、下车注意观察往来车辆,不妨碍他人通行,驾驶员驾车时不使用手机浏览信息等;非机动车不加装遮阳篷(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文明使用共享交通工具;规范停放车辆等。
3.文明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在公共区域饲养宠物,不虐待、遗弃宠物;为宠物注射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不超过一米五的束犬链(绳)牵引,即时清理犬只粪便;携带犬只乘坐电梯、上下楼梯,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不携带导盲犬、扶助犬等特种犬只以外的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医院、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等。
4.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规定,文明上网,不在网上从事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积极参与净化网络环境,树立网络文明新风等。
5.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节约粮食,适量点餐;低碳生活,节水节电,使用可降解、环保产品;绿色出行,文明健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活动等。
6.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教学,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和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师生文明风气和文明行为习惯。家庭应当注重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监护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引导未成年人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丽新乡,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以满腔的热情,让文明新乡成为你我共同的骄傲!
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
2022年8月8日
《文明条例我践行》
学习文明条例,树立文明新风;
遵守公共秩序,营造和谐环境;
进入中小学校,严禁吸烟污染;
行车礼让行人,车辆有序停放;
驾乘电动车辆,佩戴安全头盔;
倡导文明养犬,遛狗牵上狗绳;
用好互联网络,倡导网络新风;
低碳绿色环保,坚持垃圾分类;
使用公勺公筷,文明健康就餐;
学习先进群体,筑牢师德师风;
投身公益事业,参与志愿活动;
建设文明校园,培养文明师生;
爱惜城市荣誉,争当文明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