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市级教科研先进教师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30    浏览:784次

为推进我校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表彰先进,根据市教科所关于新乡市教科研先进教师评选条件(本年度必须同时具备课题成果奖及获奖论文),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别制定此方案:

一、    程序:

个人申报——材料审核——量化考核——公示上报

二、    量化考核细则:

1.     省级成果及课题:

名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成果

10

8

6

课题

8

6

4

2.     市级成果及课题:

名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成果

8

6

4

课题

6

4

2

3.     综合实践活动及校本课程社团:

名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级

8

6

4

市级

6

4

2

 

4.     论文

名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级

4

3

2

市级

3

2

1

CN

6

说明:

(1)同一内容,取***高奖项积分。

(2)参与人得分减半。

 

市二十二中教科处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