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疫情防控入校体温检测制度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484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预防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晨午检和出勤情况报告制度

1.明确责任人。学校主要领导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此项工作具体责任人,全校教职员工是本岗位直接责任人。校门口集中检查和班级自查继续同时推行,晨检午检时间(上午7:30;下午2:30)以外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员工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提倡每位教职员工和每位家长为学生自备体温计和防护口罩,落实每天早晚自测,发现体温超过37.3℃、咳嗽、咽痛等异常,自觉做好隔离,并向学校或班主任报告。

2.学校要配齐配足晨午检电子测温仪、温度计等有关医疗器械设备,确保每班至少一个温度计。晨午检由校医及各班班主任负责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了解学生健康情况后,当天由学校汇总及时上报市教育部门晨午检信息。经晨午检发现发热病例,应立即送指定医院进一步诊疗,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并电话通知其家长。

3.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每日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因病缺勤,及时进行缺勤原因追踪。如与疫情早期症状类似、疑似传染病等情况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根据指示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加强协作联动,及时报送信息

学校积极参与部门联防联控,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的密切联系,获取专业指导,不定期开展师生健康知识教育,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一旦发现疫情症状的学生,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教育、卫健部门和疾控机构,配合做好送诊及疫情处置各项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期间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送医诊治学生的复学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由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病愈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学复课,学校医务室记录其复学复课时间并向市教育部门备案。相关学生的课业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任课教师通过适当的方式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