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安全、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建立安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安全、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安全、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二、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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