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负责学校门口安全和传达、收发等工作,按时交接班。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杜绝外来不安全因素,坚决按制度办事,如有失职,要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
二、门卫人员要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三、定期检查并熟练使用保卫装备,遇暴力事件启动门岗应急预案。
四、学生除放学时间外,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批准的正规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监护责任要严密对接。
五、家长来访时在接待室接待。
六、校内不准骑自行车,学生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外来车辆停在大门外。
七、外来人员,必须服从门卫和值勤人员的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先联系再办理会客手续。
八、门卫人员做好大门附近卫生,清理大门附近摆摊、设点、宣传等,严禁一切摊贩、收废品者入校。
九、校内外物资出入校门,必须凭校安全办通知,履行手续才能放行。
十、节假日、下班后要加强校园巡查,检查各教学楼,办公楼的门窗、电灯、自来水是否都关好、锁好及其他异常情况,以确保学校安全。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马上汇报领导。
十一、门卫人员必须做好当天当班情况记录。